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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3-09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2.1、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除袁明先生之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承诺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35%。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且均为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3年12月30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12.45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袁明先生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其认购股票的价格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认购人认购股票的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6、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6,300万股(含6,300万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7、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8、限售期;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9、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315.82万元(包括发行费用),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辽宁省DVB+OTT电视互联网业务投资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2、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该预案须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087号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价格公允合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3-087号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事项进行了核查、审议,监事会认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定,价格公允合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袁明先生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088号公告《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聘请了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协议>之法律意见分析书》,充分提示了风险,为了保证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3-09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5日下午三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4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0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深圳市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 1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1、2、5、9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090公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复牌公告》。 议案3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4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6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议案7、8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087公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10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088公告《关于公司与龙视传媒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议案11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章程修订案》。 议案12内容详见2013年12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未来三年(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13《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袁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车柯先生、易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三)为公司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车柯先生、易睿先生担任董事进行选举,该议案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三、累积投票制有关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本次董事候选人数2人。 (一)累积投票制的含义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二)股东最大表决权数的计算 股东最大表决权数就各议案组分别计算,为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人数的乘积。 (三)投票方法 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反对”项和“弃权”项,投票人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选举表决权数”栏内填写对应的选举表决权数。最低为零,最高为所拥 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表决权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倍数。 (四)计票方法 1、超量投票的处理:就各议案组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超过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将分两种情形处理:(1)如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有效,按该股东所拥有的最大表决权数计算;(2)如该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该投票无效。 2、缩量投票的处理:如股东使用的表决权数累计少于其对该议案组的最大表决权数,选票有效,不足部分视为弃权。 3、出席而不投票的处理:出席而不投票的股东,视为放弃表决权。 (五)候选人的当选规则 各议案组的候选人分别根据得票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取得票数较多者 当选,且每位当选者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以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四、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14年1月13日9:00—17:00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052;投票简称:同洲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52; (3)“委托价格”的填报如下表所示,如投资者对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全部议案(总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申报,则以100元代表对总议案一次性表决,而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仍需另行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不采用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4)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2.01”、“12.02”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投给某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数。填报具体规则如下: (a)投资者持有的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投资者持有的股数与候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投资者可以用所有表决权票数集中投票选举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两名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其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例如,如投资者持有股数为10,000股股份,本次董事候选人为2名,则投资者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0,000票(即10,000股×2=20,000票)。投资者可以将20,000票中的每10,000票平均给予2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20,000票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 (b)投资者输入的两项议案的累计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则投票无效;少于其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票数。 例如,对《关于增补车柯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即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11.00”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进行表决时: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4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五、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 电话:0755—26999299/26525099 传真:0755-26722666 邮编:518057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叶欣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注: 1、议题1至1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2、议题13按累积投票制投票方法表决。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4年1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车柯先生,1975年生,中国籍,四川师范大学计算机专业学士。1997年至2002年任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区兼广州区经理;2002年至2004年任黑龙江万通联信通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至2007年任中科移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科网视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任成都兴洲数字电视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加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运营总监,2013年9月2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参股公司哈尔滨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文广视联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车柯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易睿先生,1978年生,中国籍,深圳大学电子与通讯专业硕士。2001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深圳市冠日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加入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工,2013年9月26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深圳市飞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易睿先生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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