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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4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 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至2013年12月30日上午11: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瑞和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所有三名监事均表决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吴理让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原内审负责人王磊先生不再担任该职务,决议聘任吴理让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吴理让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吴理让简历 吴理让,男,1972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深圳市通利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今,在瑞和股份任职。吴理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4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对此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瑞和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所有九名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将于2013年12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3-04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49.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150.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9,159.30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 根据《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原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含项目进度及投资明细)为: 1、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
2、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3、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2012年6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计划进行了调整(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未变)。 截至2013年11月30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5184.48万元。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尚未达产,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
二、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及内容 截至2013年11月30日,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与原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项目进度出现了一定的差异,需要进行调整。 1、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调整情况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在全资子公司汕尾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内建设。由于产业园建设用地自北向南有一条路从园区穿过(此路为邻近工厂出入必经之路),为了园区整体规划,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新的市政规划协调处理迁移道路一事。产业园项目现分为两期建设,一期为木制品厂房与宿舍等,二期为标准厂房与专家楼与办公楼等。一期项目木制品工厂与宿舍楼已基本完成,二期项目标准厂房与专家楼与办公楼今年年底进场。原招股说明书承诺完成时间指的是整体全部运营投产时间,实际情况是分为两期建设、分为两批投产运营,上述原因使得该项目整体投资进度有所放缓。 基于同样的原因,该项目工程建设计划发生调整,导致项目进度计划相应有所调整,但项目投资明细自2012年6月调整后未变。 现将具体项目进度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1)项目进度调整表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公司本部实施。由于公司现有办公楼较为陈旧,公司已经购置新的办公大楼,各部门的位置进行重新调整,不便于与新办公楼相关的信息化项目开展。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ERP子项目(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项目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商管理、经营管理、市场管理、设计研发管理等)有所延后,由于装饰行业信息化起步较晚,针对装饰行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不是非常成熟,成功案例非常少,并且与公司的业务模式有较大的差异,公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在ERP选型上持谨慎态度。上述原因使得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放缓,但项目投资明细自2012年6月调整后未变。 现将具体项目进度调整情况列表如下: (1)项目进度调整表
3、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瑞和设计研发中心原所在地为汕尾瑞和产业园,2012年12月公司发布公告将该项目实施地迁往公司未来新的办公场所深圳航空大酒店。公司新址处于繁华的深圳市东门商业区,施工上受到城市管理、交通管制、噪音管制等多种因素限制。公司聘请了世界顶级建筑设计咨询公司进行项目整体咨询设计,在设计定位等方面发生一定的变化,使设计周期延长。设计师团队在美国,沟通过程延长。本项目的重点和亮点是异形三维空间幕墙造型,结构非常复杂,在国内也是不多见的复杂造型,很多都是国内首次出现的设计难题,直接导致设计周期、施工周期延长。本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建造绿色建筑,设计过程综合考虑了多方面的节能因素,在设计、采购、设备、安装施工、质量检测检验、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有诸多高要求,也导致项目整体实施周期延长。上述原因综合导致本项目的完工时间延后,但项目投资明细未变。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项目完成计划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项目进度情况列表如下: (1)项目进度调整表
三、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以及本公司发展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影响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此次调整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投资计划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预期产能和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 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和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延期,预计产生效益较原计划会有所延迟。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使公司信息化建设的进度延缓,但公司原有信息化系统能够有效支持公司现有管理运作,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总体影响不大。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基本不变,对公司生产经营基本不构成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和地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调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计划。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核查意见:瑞和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主要系客观原因造成,并正履行着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和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等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重新论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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