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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3-04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2013-12-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46,171,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2号文核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86,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931,171,600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1号文批准,公司股票于2011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本次解禁上市的限售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持有的2,869,012,024股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持有的77,159,576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本次解禁的限售股份总数为2,946,1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4%。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农垦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农垦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有关规定,经海南省国资委《关于转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批复》(琼国资函[2009]318号),在公司境内发行A 股并上市后,公司国有股股东农垦集团将自身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根据相关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承诺自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 四、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股东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信证券对海南橡胶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946,171,6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7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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