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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3-65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7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东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预发放项目奖励的议案》。 现我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公司湖南修合地产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修合公司")开发的"中房·F联邦"项目,和重庆重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公司")所开发的"中房·千寻"项目都已竣工,且开始交付业主,现已进入结算阶段,两家公司在经营期内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为充分调动项目管理层的积极性,更好的鼓励项目公司管理层工作,根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公司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两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根据审计结果,对修合公司、重庆公司管理层进行项目奖励的预发放。此次项目奖励方案是在审计结果的基础上,采取谨慎性原则保守计算:项目中利润总额指标按已确认的销售收入和签约金额计算,未售部分销售收入均计为零;项目成本按预计项目完成后的总成本计算;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按已实际发生的现金流计算;项目后续将确认的销售收入(签约金额)、现金流和预计未来销售实现的利润均未计入本次方案。公司副总经理梁继林在重庆公司开发的"中房千寻"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副总经理沈军在修合公司开发的"中房F联邦"项目曾担任负责人职务,根据审计结果及管理办法,向梁继林预发放项目奖励41.36万元,向沈军预发放项目奖励25.85万元,项目公司管理层其它人员奖励按照《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房地产项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确认并预发放。此次项目奖励方案为预分配方案,最终项目奖励金额以项目完成清算时的审计报告为依据并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刘红宇、李树、刘洪跃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预发放项目奖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项目管理层的积极性,更好的鼓励项目公司管理层工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向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预发放项目奖励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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