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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4-001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于201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票15份,收回15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章程》,应按规定程序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15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召开2013年第3次会议,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提名人的资格以及被提名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提名有效,被提名人选适合作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时,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刘纪鹏先生、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刘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韩晓生先生、郑东先生、李亦明先生、陈贤胜先生、王辉先生、刘洪伟先生、王彤女士、陈昌国先生、刘国升先生、石悦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纪鹏先生、黄方毅先生、严法善先生、汤谷良先生、刘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由控股股东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各位候选人的条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满足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公司将于近日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若深圳证券交易所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则公司按计划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6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关于为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13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韩晓生先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东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内蒙古光彩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亦明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历任泛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公共关系管理总部总裁、公益事业管理总部总裁,民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经观信成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陕西九州映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文化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际事业总部董事、副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贤胜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泛海能源投资包头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湖北投资管理总部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辉先生,工学硕士,政工师职称。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拆迁部经理,北京光彩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合同执行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监管总部总监,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万股股份。除持有以上股份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洪伟先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潍坊泛海发展大厦总经理,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总监,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助理总裁。现任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彤女士,经济学学士,会计师职称。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公司管理总部副总裁兼公司管理总监、投资管理总部副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财务审计中心总监。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昌国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中房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工程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国升先生,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潍坊泛海大酒店财务部材料会计,潍坊渤海大学建设部主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会计,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悦宏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土建造价师职业资格。历任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审计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工程审计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助理、风险控制副总监兼工程审计中心总监。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纪鹏先生,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导师。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方毅先生,美国杜克大学硕士,曾任北京大学教授。现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严法善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汤谷良先生,经济学博士。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玉平先生,经济学博士,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研究所所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4-002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按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即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法定人数为5人,其中3人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本次会议审核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同意卢志壮先生、赵英伟先生、冯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3年12月30日,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选举周礼忠先生、李强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此次会议并对此次会议审议过程进行了监督。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2.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1: 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卢志壮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泛海集团公司投资部经理,山东泛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副主席。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泛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齐鲁商会大厦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青岛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直接持有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万股股份。卢志壮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先生胞弟。除以上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英伟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资格(SIFM)。历任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管部审计主管、处长,资产财务部总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资产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壮勇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风险控制管理总部副总裁兼法务总监。现任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总部总裁。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周礼忠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青岛泛海名人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山海天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泛海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浙江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强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上海市房地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市古北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副书记、总经理,通海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通海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建设 编号:2014-003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 4.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6.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6会议室。 7.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的合法性和完备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选举韩晓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李亦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陈贤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王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刘洪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王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陈昌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选举刘国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10)选举石悦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11)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选举黄方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3)选举严法善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选举汤谷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选举刘玉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卢志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冯壮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股东代表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为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之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14年1月20日8:45 – 9:2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6会议室。 四、其他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系电话:010-85259601 010-85259607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联系人:陆 洋、张欣然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1、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即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以第1项议案为例,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人数15人,则该股东对第1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500万股(即100万股×15=1500万股)。该股东可将15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将15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15位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等等。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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