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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委联合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尹振茂
针对近期一些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业务混乱等问题,银监会、发改委等八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省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重点是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 《通知》指出,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 《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以清理规范工作为契机,强化对本地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尹振茂)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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