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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12月25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月4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另有公司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同意提名罗志中、朱学前、周正宏、陈德全、马俊、吴回乡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旭、左仁淑、赵洪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志中:男,汉族,1963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84年7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历任国营4501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分厂厂长及总厂副厂长。1997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丹甫制冷总工程师兼开发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眉山市第二届、青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2005年“四川省第5届劳动模范”、眉山市“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眉山市首届“杰出青年经济人物”、“2006年度环境保护先进个人”、“2006-2007年度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青神县第八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罗志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808,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朱学前:男,汉族,1961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文化。1981年8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国营4501厂会计员、会计师、副处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1997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丹甫制冷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2011年至今任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学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8,997,8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4%。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周正宏:男,汉族,195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81年8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国营4501厂技术员、供应处副处长、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技术室主任。1997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丹甫制冷销售公司经理、质量部部长、生产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周正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389,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德全:男,汉族,1963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1986年至2001年3月,历任国营4501厂子弟校教师、机加车间技术员、装配车间技术员。2001年4月至今,历任装配车间主任、质量部部长、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制冷压缩机厂总经理,201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德全先生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马俊:男,汉族,196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文化,工程师。1996年至2009年历任公司机加车间主任、工艺技术部副部长、部长,开发部副部长、部长。2010年任丹甫股份制冷压缩机厂副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副主任、制冷压缩机厂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马俊先生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吴回乡:女,198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回乡女士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旭:女,汉族,196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就读于四川财经学院工经系,获得学士学位,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1999年9月至2004年12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位。1988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1992年12月至1997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1997年12月至2004年11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04年12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06年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12月至今任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旭女士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左仁淑:女,汉族,196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教授。1982年9月至1986年6月,就读于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在四川大学学习,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1999年9月至2004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1995年10月任四川大学经管系教师,1995年11月至1998年8月任四川大学经管系党总支书记,1998年9月至2003年8月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办公室(中心)主任,2003年8月至2011年7月任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系主任,2011年8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2005年9月至今任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系主任。2013年至今任四川天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左仁淑女士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赵洪功:男,1967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1987年起任职国营苍溪县猕猴桃食品厂,四川省川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担任财务科副科长、企管办主任、生产厂厂长、资产管理部门副科长等职;现任四川省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依米康、富临运业独立董事。

赵洪功先生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155条修改前第155条修改后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或重大资金需求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实施股票分红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符合本条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考虑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4、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红,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 年12月25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1月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永东、向兵(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月7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胡永东:男,1968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年7月至1997年10月担任国营建川机器厂销售员,1997年11月至2010年8月历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营销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8月至今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1年至今担任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4月至今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永东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向兵:男,汉族,1974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四五〇一厂和丹甫制冷机加车间曲轴线工段长,丹甫股份压缩机配件部副部长、机加车间主任、 质量部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机加一车间主任。

向兵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1月25日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罗志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朱学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周正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德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马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吴回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黄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左仁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赵洪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胡永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向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议案一及议案二将采取累计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三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4年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的中介机构。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

联系电话:028-38926346

传 真:028-38926346

联 系 人:张志强

邮政编码:620461

2、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所有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候选人:
罗志中 
朱学前 
周正宏 
陈德全 
马俊 
吴回乡 
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旭 
左仁淑 
赵洪功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胡永东 
向兵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如同意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当选,请在“同意” 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同意股份数额。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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