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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流动资金14,000万元。鉴于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募投项目已部分投入使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际产能情况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2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生产经营。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项目的议案》

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在南疆已气化五县一市,具有丰富的天然气运营管理经验,本次第三师各团场的气化工程有利于公司稳定南疆市场的市场地位,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的燃气经营区域,为公司开拓兵团市场提供宝贵经营经验。【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4年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06】;

备查文件: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兰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总投资6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0,000万元,流动资金14,000万元。鉴于公司“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募投项目已部分投入使用,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际产能情况以及结合公司目前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62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该项目的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5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光正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转型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新疆的能源市场,扩展城市天然气的经营区域。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响应气化兵团的政策,提出气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以下简称“第三师”)各团场方案,光正燃气拟对部分未气化的团场进行投资气化。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气化项目的目的:为更好地履行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兵团“十二五”期将天然气气化工程作为民生工程的建设重点,本项目旨在改善兵团职工生产和生活质量,改善当地自然环境。

本次项目范围:红旗农场、伽师总场、49 团、48团、46 团、42 团、托运牧场、叶城二牧场、英吉沙东风农场、工建集团。

项目总投资额:23,749.99万元

特许经营权:获得气化区域30特许经营权,独家享有特许区域运营,维护市政管道气设施,汽车油改气业务及CNG汽车加气项目的建设和民用生活、商业、CNG汽车加气、工业等方面使用天然气经营和销售。

基础设施建设:本次气化工程属于民生工程,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土地以划拨形式提供商减压站及办公用地。

供气采购价:0.8元/方

产品销售暂定价格:民用1.37元/方,车用2.85-3元/方

住宅入户安装费:2360元/户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在兵团现有气化工程的基础上建设的,充分发挥现有环塔管线途径兵团的条件,对未气化的团场合理科学布局。项目建设符合兵团“十二五”能源建设规划目标,有利于提升兵团城镇化水平和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使偏远、规模小团场共享“新疆能源大通道”的优势条件。

随着第三师各团场逐渐向小城镇集中,传统的燃气生产、生活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阶段团场职工对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光正燃气本次投资项目在气化当地民生工程的同时,拓展公司的特许经营区域范围,获取换塔里木管线第三师部分气源接口配额,依托各个团场所处的交通地理位置,在国道和高速公路附近建设天然气加气站。目前,光正燃气在南疆已气化五县一市,具有丰富的天然气运营管理经验,对于本次气化项目所涉区域具有较明显优势,未来项目建成后,将根据所处位置纳入光正燃气各子公司进行管理,可大幅降低项目的运营费用。

本次项目前期投资约6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后续资金依靠项目自身盈利和银行融资结余。

四、备查文件

1、《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30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

6、会议地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

7、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8、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投票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1月11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楼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4日(10:00-19:00);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投票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姜勇 吴洋

联系电话:0991-3766551

传真:0991-376655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5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830026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同意弃权反对回避
1审议《关于子公司光正燃气有限公司气化第三师部分团场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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