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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2014-010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7日下午13:00,会期半天。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四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2014年1月27日下午13:00,会期半天。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大博雅国际酒店第四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 审议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1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一周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 社会法人股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与上述第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秦庚立

联系电话:010-82529555 传真:010-82524580

5、 登记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5:00。

6、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8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者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者持股数: 委托者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2014-00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月9日至1月10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投票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闲置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出资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项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30 证券简称:中国高科 编号:临2014-00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365天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亿元人民币出资购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365天。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月11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原名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成立于1995年12月29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B0139H23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注册31000040013855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8年7月16日,获得人行批准,由上海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42.34亿元。

上海银行经营业务为:办理本外币存贷款,国内、国际结算;办理本外币票据承兑、贴现和同业拆借;提供本外币担保;发行金融债券;承销、买卖、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外汇汇款、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借款,自营、代客外汇买卖;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2012年,上海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72.9亿元,利润总额91.93亿元,净利润75.2亿元。

公司与上海银行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基本说明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365天,拟自2014年1月30日起至2015年1月30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6%-7%(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二) 产品说明

产品名称上海银行“赢家”人民币尊崇君享理财产品
产品名义期限不超过365天
预计发行期2014年1月27日至2014年1月29日
预计成立日2014年1月30日
预计到期日2015年1月30日
到期资金到账日实际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
发行规模5亿元,以实际发行募集金额为准
最低募集规模无限制
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在不发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7.0%(已扣除托管费率和浮动销售管理费率)。

收益测算本理财产品收益以上海银行于理财产品清算时,根据资产组合实际收到的现金部分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得到的实际收益为准,即理财产品实际投资年化收益率=(清算时收到的该期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现金部分-理财产品认购本金-相关费用)÷理财产品认购本金×365÷理财产品实际投资期限×100%,单位为%,按去尾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在不发生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投资风险的情况下,理财产品最高投资年化收益率为7.0%(已扣除浮动销售管理费和托管费);理财资产组合年化收益率超出最高年化收益率(已扣除托管费率和浮动销售管理费率)的部分由上海银行作为浮动资产管理费收取。

1、投资对象及比例

上海银行以发行本理财产品所募得理财资金,投资证券公司或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基金子公司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比例为70%-100%,以及信用评级为AA级(含)以上的债券或同业存款等,投资比例为0-30%。

本产品投资组合及其项下各项资产已由上海银行独立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已按内部授权获得相应管理层核准评估结果。

2、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较大比例配置投资级别的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

(三) 对公司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上海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截至本公告日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9亿元(不含本次理财投资金额),未到期理财金额1.9亿元。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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