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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4-005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93%)通知,2012年9月13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4%)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现因质押期限已满,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于2014年1月8日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解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均已解押,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4-006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情况,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路66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进飞先生;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名,代表股10,750.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48 %。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陈瑞良、周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为 10,75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为 10,75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为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其中同意票为 10,750.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为0股。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陈瑞良、周宁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4-00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4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50%,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 2014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的批准,但需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3、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655号胡社生行 4、法定股本:HK¥50000 5、股东情况:CHAN KENNETH持股100%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无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金飞达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万股。本次减持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金飞达股份2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比例为9.950%。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为金飞达第二大股东。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金飞达股票的可能,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会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金飞达3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14.925%。2014年1月10日,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金飞达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4.975%。本次权益变动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持有金飞达2000万股,占金飞达总股本的9.950%,仍为金飞达第二大股东。
注:本权益变动后,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2000万股,未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和明细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金飞达股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证书(香港)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CHAN KENNETH 日期:2014年1月1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香港金飞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CHAN KENNETH 2014年1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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