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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07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2014-01-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 2014年1月10日接到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通知,集团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909,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现将增持计划及相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控股股东在二级市场增持铜陵有色股票,是控股股东基于对铜陵有色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现有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集团公司计划在2014年1月10日至2015年1月10日期间,累计增持不超过铜陵有色总股份的3%(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增持价格区间为每股10元(含10元)以下。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增持股份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增持方式 本次增持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进行。 四、增持期间 2014年1月10日起12个月内。 五、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集团公司于2014年1月10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909,1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 六、本次增持前、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36,795,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3%。 本次增持后,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39,70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3%。 七、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2012年证监会令第77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备忘录第39号等业务规则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增持人承诺 集团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九、公司将持续关注集团公司增持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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