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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1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 2014年1月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唐新林、卢安军、叶德斌、唐捷、李东红、蒋大兴、廖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被提名人李东红、蒋大兴、廖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经审核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七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梁峰、陈丽花、张志浩就董事会提名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唐新林、卢安军、叶德斌、唐捷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东红、蒋大兴、廖玉符合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选举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唐新林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卢安军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叶德斌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唐捷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李东红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蒋大兴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廖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经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详见《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召 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新林,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曾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转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2004 年12 月至2007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5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南宁银河南方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卢安军,硕士,2003年7月至2006年2月先后在本公司战略发展部、销售管理部担任高级研究员、副经理等职务,2006年3月至2007年2月任西安开元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叶德斌,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01月至今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唐捷,硕士,历任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2009年4月任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5月至2013年1月任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2月至今任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该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红,管理学博士。1993年9月、1996年9月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国民经济管理、企业管理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起任教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先后任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系副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企业战略管理、战略联盟、国际化战略方向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蒋大兴,经济法学博士。1993年本科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7月-2008年2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8年3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1年至今任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1年至今任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2年至今任湖北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廖玉,硕士,会计学教授。2006年2月至2012年6月在广西财经学院任教务处处长、教授;2012年6月至今在广西财经学院任财务处处长、教授、会计专业硕士生导师。2008年7月至今任广西南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2年9月至今任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2年12月至今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2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4年1月29日上午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4日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4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北海市银河投资软件园综合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具体明确,审议如下议案: ■ 议案一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4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议案二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监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4年1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上述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公司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进行投票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3、登记地点:银河投资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36000 联系电话:0779-3202636 传 真:0779-3926916 联 系 人:卢安军、邓丽芳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六、备查文件 1、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3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李东红 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4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蒋大兴 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5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廖玉 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投资 公告编号:2014-006 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李东红,作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2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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