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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3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12月30日收到监事会主席许晓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监事会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华锦集团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北方华锦为本公司大股东,任勇强先生与北方华锦存在关联关系,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审议通过《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任勇强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2006年4月任西安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审计处业务科长、财务处副处长、副总经理、董事、总会计师,2006年4月至2010年7月任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任勇强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任勇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2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4年1月13日在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应为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金泉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30日收到董事任勇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许晓军先生与公司大股东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会关联董事李金泉、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3.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会议审议通过《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4年1月29日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3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晓军先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1年4月任辽河集团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助理、副处长,2001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副总经、总经理,、"十一五"重点工程建设总指挥部指挥助理、现场指挥部副指挥兼总调度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许晓军先生的履历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许晓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6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4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召开时间: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10:30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2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议案: 议案一:推荐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二:推荐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1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人员,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14年1月28日 6、登记地点: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未在登记日登记的股东也可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其它事项 1、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2、邮编:124021 3、电话:(0427)5855742 (755)25986651 4、传真:(0427)5855742 (755)25985575 5、联系人:王维良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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