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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传闻情况 2014年1月2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2014年1月11日《证券日报》刊登了题为《特尔佳涉嫌信披违规 专家直指财务数据有问题》的文章,对公司提出了以下质疑: 1、公司于2013年3月公告以5600万元挂牌取得西安地块,而该地块竞买时间截止日是2012年9月21日,公司早已获得土地,却将消息捂了3个月才公告,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2、公司披露的201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问题。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立即展开核实、澄清工作。经核实后,公司对上述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做出澄清及说明如下: 1、公司早已获得土地,却未及时公告的情况不属实。 2012年8月15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在其官网上刊登了西土出告字[2012]103号公告,挂牌出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FD1-5-1、FD1-5-4、FD1-5-3号的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地籍编号为FD1-5-1的地块,位于西安沣东新城建章四路以西、丰产三路以南、丰产二路以北,净用地面积为136752.94平方米(折合205.129亩,不含代征道路54.389亩、代征绿地51.874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该地块的挂牌期限为2012年9月10日至21日,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9日下午4时整;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1日下午4时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参与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沣渭新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的议案》。详见公司2012年8月30日公告2012-02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地块在挂牌期间,由于涉及上访问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临时决定中止挂牌出让。 2012年9月19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在《西安晚报》上刊登《公告》,内容如下:“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15日发布西土出告字〔[2012]103号公告,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沣渭新区分局挂牌出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FD1-5-1、FD1-5-4、FD1-5-3号的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因涉及上访问题,我局决定中止上述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恢复挂牌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3月9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在《西安晚报》刊登了《恢复挂牌公告》,公告内容为:“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8月15日发布西土出告字[2012]103号公告,委托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于2012年9月10日至21日挂牌出让位于沣东新城范围内地籍编号为FD1-5-1、FD1-5-3、FD1-5-4号的3宗工业用地使用权,因村民上访中止挂牌。经协调处理,村民安置补偿问题已解决,现重新挂牌。挂牌期限为2013年3月11日至3月22日的工作时间;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0日下午4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下午4时整。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11日-3月22日参加了FD1-5-1地块的挂牌竞价,并以5600万元获得该地块的使用权。 2013年3月27日,公司及时公告了控股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存在媒体报道所指早已获得土地的情形。 2、公司披露的201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数据问题 经公司核实,实际情况为公司 2011年度全部采购金额为21,241.73万元,201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为13,43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63.23%。不存在媒体报道所指采购数据暴增的问题。 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将当年度全部采购金额21,241.73万元披露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201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实际采购金额应为13,43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比例为63.23%。就此问题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2014-006《更正公告》。 三、其他说明 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于2012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经核查,工作人员误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的当年度全部采购金额披露为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原全文“第七节 董事会工作报告”中“(10)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下的“1)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更正前: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21,241.7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3.23%。
更正后: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13,431.3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3.23%。
经公司自查,发现2013年4月23日披露的《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由于工作人员笔误,“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表中电涡流缓速器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填写错误为2012年7月11日,应为“2011年12月31日”。“四、变更项目使用资金情况”表中汽车电子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进度填写错误为“9.76%”,应为“59.76%”,电涡流缓速器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填写错误为2012年7月11日,应为“2011年12月31日”,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一、原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表中“电涡流缓速器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项目,更正前:
更正后:
二、原文《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四、变更项目使用资金情况”表中“汽车电子研发中心项目”,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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