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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3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 民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 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参股公司民润公司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代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果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果菜公司”)所合计持有的公司参股公司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润公司”) 47.76%股权并由其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部分债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程序并签署《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协议》等有关文件。(详见2014年1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征集投资者等相关程序后,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民投资”)被确认为该项目的投资者。日前,公司、果菜公司与和民投资共同签订了《股权代管及债务代偿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及果菜公司委托和民投资代管公司及果菜公司所合计持有的民润公司47.76%股权,代管期为10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年。 2、代管期间,公司及果菜公司应向和民投资支付委托报酬,每年的委托报酬为人民币20万元。委托报酬每半年支付一次(10万元),第一次支付时间为2014年6月底。 3、代管期间,和民投资接受公司及果菜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及果菜公司沟通联系民润公司等有关各方,办理股东有关事务。和民投资办理股权代管事务时,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及果菜公司应出具委托手续。 4、代管期间,和民投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代管状态及重大事项,并妥善保管民润公司现有的企业资料。 5、代管后,和民投资有权获得公司及果菜公司掌握的民润公司原企业管理、经营模式、供应商、大客户及门店网点资源等经营信息。如该获得需经其他股东或民润公司同意的,需在同意后获得,公司及果菜公司应予配合和支持。 6、除以上经营信息外,如和民投资有意进一步从事零售业或农产品流通行业,开办集贸市场、肉菜市场、街市的,和民投资还有权要求公司及果菜公司运用其掌握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市场资源,对和民投资开办集贸市场、肉菜市场、街市等予以必要的信息支持和帮助。和民投资应列出具体要求。 7、和民投资须代民润公司向公司偿还6100万元债务,该6100万元债务为民润公司对公司全部债务的一部分。代偿时间具体为:首笔3100万元在2014年1月20日前付清(含1000万元保证金),第二笔1550万元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付清,第三笔1450万元在2015年11月30日前付清。和民投资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款项的1%。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投资者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和民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4月11日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景西大厦13D(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杨文奏?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服务(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能切实维护公司权益,推动公司参股公司民润公司历史遗留债务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公司认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民润公司债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89,731,721.26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能恰当反映民润历史遗留债务事项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故民润历史遗留债务事项对公司2013年度损益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做出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元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4-04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增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0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650,000股,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671,339.94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经2013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详见2013年1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二、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增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除偿还银行贷款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对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现金增资后再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式进行的。 1、此前以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全资子公司增资情况 截至2013年9月,公司已累计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吉星公司”)增资30,500万元;其中,置换天津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自筹资金28,500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70,500万元。 截至2013年5月,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5,000万元;其中,置换广西海吉星公司预先投入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的自筹资金1,907.93万元,剩余金额继续用于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增资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0,000万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上述增资情况详见 2013 年3月19日、6月4日和9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2、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天津海吉星公司的情况 根据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进展情况,日前,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向天津海吉星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天津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75,500万元。 3、本次以募集资金增资广西海吉星公司的情况 根据广西海吉星农产品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进展情况,日前,公司已完成以募集资金向广西海吉星公司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广西海吉星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5,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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