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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4-002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09:30分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安铁成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7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890,846,5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7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关于聘任罗玉成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890,846,5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 0股。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秦健峰律师、张凯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 公告编号:2014-00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聘任罗玉成先生为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董事会聘任罗玉成先生为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为:罗玉成(主任)、滕铁骑、吴博达。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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