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大限临近只字未提兑付 诚至金开投资者有点急

2014-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安辉
吴比较/制图

  证券时报记者 安辉

  “我是香港居民,家庭主妇,老公退休了,没有什么家庭收入。由于信任推介产品的银行,全家投资300万元买了‘诚至金开1号’。但是,现在信托出问题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位投资者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另外一位上海的投资者称,如果到期无法收回投资,他将聘请专业律师和中诚信托打官司。

  据悉,投资中诚信托该产品的投资者有700人左右。其中,有数十位已经开始互相联络,准备于近日前往工商银行、中诚信托协商解决兑付问题。

  距兑付日仅10余天

  公告不提兑付

  1月17日,天涯社区上出现《中诚诚至金开1号投资者的一封诉求信》的帖子。发帖人自称是诚至金开1号的投资人,要求工商银行、中诚信托“妥善处理该产品的兑付”。另外,部分投资者质疑信托产品的风控问题,被提及较多的是信托产品有着100亿元的抵押物,为何让30亿元的信托产品出现兑付风险。

  前述事件的导火索是中诚信托1月16日发出的“诚至金开1号”2013年四季度的管理报告。在报告中,中诚信托没有提到任何兑付的说法,并表示信托财产在1月31日前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

  据悉,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立于2011年2月1日,共募集资金30.3亿元,2014年1月31日是其兑付日。其中,30亿元(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为工商银行对社会投资者发售,3000万元(一般级信托受益权)由山西振富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于锁、王平彦父子认购。该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是对山西振富集团增资。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银行收取的发行费用是4%。

  以往,信托产品出现问题,投资者往往能够获得“刚性兑付”。如今,有投资者担心,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例无法兑付的信托产品,因此他们有点着急了。

  从该信托的管理报告上看,项目进展上并没实质变化。受托人财产管理上,内蒙煤矿的股权受让方已经向振富能源公司支付转让价款2.6亿元,尚有9000万元转让款未予支付。这虽然比去年三季度有所进步,但相对于整个信托的规模,还是无法相提并论。

  投资者自发组织维权

  其实,自“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问世以来就官司不断。截至2013年12月31日,振富能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涉及8起诉讼。这些诉讼涉及民间借贷,加上实际控制人王平彦因非法集资被捕,结案日期难以预料。

  有投资者表示,从中诚信托公告来看,推测是中诚信托、工商银行还没有谈妥具体的兜底方案,不然不会说“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

  据了解,中诚信托原本并不看好振富能源项目。有投资者透露,在银行推介产品时,推介材料中印有“信托计划由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推荐”等字样,所以,该投资者认为信托出现问题的主要责任应在银行一方。

  目前看来,不少投资者希望通过法律形式维权。有业内律师建议,投资者应当将谈判、诉讼等方式结合起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有效的维权方式。

  也有一位投资者建议,应该仔细翻看信托产品合同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找出其中的差异,然后才好去维权。因为金融产品买者自负,仅仅是感性的声讨无法让人信服。但是,诉讼过程本身耗时较长,因此也有投资者表达了忧虑的情绪。

  对于中诚信托事件,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杨兆全律师表示,信托既是法律关系,也是合同关系,双方必须严格按照信托合约的约定兑付。如果不能兑付,将对信托机构的信誉产生致命打击。中诚信托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诉讼,包括振富能源公司。但是诉讼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面临诉讼风险,这对信托机构和投资者都是不利的。投资者是信托的合同主体,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后,可以通过合法和理性的方式,要求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谈判和诉讼都是合法有效的方式。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王美英律师建议,投资者可以聘请专业人士对信托合同的有效性,及受托人(信托机构)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信托日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等违法行为进行评估,之后再确定合适、可行的维权方案。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要 闻
   第A004版:热 线
   第A005版:百姓头条
   第A006版:调 查
   第A007版:财苑社区
   第A008版:财 技
   第A009版:股 吧
   第A010版:故 事
   第A011版:技术看台
   第A012版:悦 读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数 据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大限临近只字未提兑付 诚至金开投资者有点急
行政诉讼之电子数据证据
“头号重案”兑付危机化解之道
两市新增2家受处分公司

2014-01-18

热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