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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07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或“公司”)于2014年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月17日以现场召开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公司12名董事全部参加了本次会议(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边海青、薛桓、李志恒、景崇友、利玉海、张喜乐;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为马忠智、宋淑艾、陈金城、章永福、徐国祥、陈咏波),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边海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利玉海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该项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利玉海先生为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该项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08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4年1月17日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赵永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际三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赵永强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09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4年1月17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马忠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马忠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忠智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马忠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马忠智先生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马忠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简称:天威保变 证券代码:600550 编号:临2014-006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债券代码:12208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与地点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或“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17日上午9:30在公司第六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边海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董事12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马忠智先生、宋淑艾女士、陈金城先生、章永福先生、徐国祥先生和董事陈咏波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张继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其中第3项《关于转让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7%股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持股352,000,000股)、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2,280,640股)和保定惠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6,300,575股)回避表决后,该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7,446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叶正义律师和郑影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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