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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3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2014-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创新、改革、机遇和挑战并存的一年。面对外部环境复杂,国际经济复苏缓慢,人民币对外升值、对内贬值,行业竞争加剧,以及不可预见事件等诸多不利情况,公司积极实施转型战略。一方面,进一步改革和提升内部管理,调整经营架构,引进新的管理团队,强化管理措施,加强流程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另一方面,加大科研投入,积极拓展新产品和新市场,主要是加强和完善胶囊式咖啡机、极速开水机等新产品的生产线,同时与国际国内的主要客户开始了积极有效的交流和沟通;再者,公司启动了资产重组事项,拟发行新股收购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公司置入更好的业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一转型战略的实施使公司承受了较大的成本,同时新厂房的交付使用又增加了巨额的折旧成本,而公司原有主营业务下滑较大,因此,公司2013年的经营业绩同比下滑较大。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127,764.91元,营业利润 523,558.80元,利润总额2,602,802.06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8,522.84元。 总体上,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公司继续保持了盈利状态,基础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转型工作开始步入正规。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郑超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郑超琦女士简历: 郑超琦:女,199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2年9月正式参加工作,入职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管理员的职务。2013年10月14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为2013-2A-089。 郑超琦女士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超琦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 邮政编码:315033 联系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号码:0574-87522997 电子邮箱:cqzheng@nbslt.com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准时出席: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附授权委托书)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4)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201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1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第1、3至8项议案已由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3至8项议案已由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关于2013年度的工作述职。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 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公司证券部 3、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4年1月28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明亮、郑超琦 电话:0574-87522994 13957818825 传真:0574-87522997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298号 邮编:31503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议案表决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 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5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月20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宁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14年经营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公司内审部门出具了《201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度使用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沪众会字[2014] 第847号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14年1月1日起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201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127764.91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8522.84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8,522.84元(合并报表),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42,650.01 元,母公司按照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4,265.00元,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 1,388,385.01元。加上公司2012年未分配利润48,359,011.16元,扣减2011年度已分配的16,000,000.00元,2012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32,359,011.16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34,793,269.0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9,952,377.64元。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及回报股东等因素,提出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8,80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长杨宁恩先生向董事会提议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分别占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的1112.6%和当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的82.77%,不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过去12个月内没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未来12个月没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与公司未来业绩的成长性相匹配,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提高交易活跃程度,也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讨论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及时备案,同时告知其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超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6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月20日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关于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8、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全票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专项评价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4-007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宁恩先生、总经理胡如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沈明亮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倪力先生、独立董事任德慧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4)第846号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和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凭证、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201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的规定,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实际到位时间 2010年8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5 号”文核准,宁波圣莱达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899,886.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2,100,113.09元。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 388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68,607,376.44元。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27,659,775.31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113,492,736.65元,差异14,167,038.66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首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并于2010年9月分别与上述三家银行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平安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用)决定销户,同时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于2011年10月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将原有的中国银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和超募资金)逐步变更为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本公司及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发布公告。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三个,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和研究开发中心项目。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本公司已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明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招商银行宁波百丈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公司于2011年4月29日-2011年6月13日用募投资金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中国银行)的1200万元和超募资金(中国银行)的3540万元进行了结构性存款。存款利息收益共计19.82万元。根据证监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募集资金用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储是违规的。公司自知情之日起停止了此项业务,于2011年6月13日止资金和利息全部收回,并办理了927015001906061111户头永久性销户手续(证明文件已提供证监局),并公告致歉。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 截止期末承诺金额=2013年度募投项目计划投入金额+截止201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项目中使用资金包括其产生的银行利息。 注:1:由于募投项目受到施工进度及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尽管相关募投项目2012年7月基建工程已竣工,相关生产设备投入均已放缓,故未达到预计产量和销量,没有完成招股说明书中预测的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与概况一致,未作变更。 2、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通过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同意。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监高一致同意通过。于2010年9月17日,由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沪众会字(2010)第3968号专项鉴定报告。报告指出圣莱达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3年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将随着项目的后期开发逐步投入,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去向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中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为127,659,775.31元,其中三个募投项目资金余额为32,389,057.27元,以上募集资金余额将随着项目的后期开发逐步投入。另外,超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95,270,718.04元,尚未落实投资用途。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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