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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证券代码:000877 编号:2014-004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月21日。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2014年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2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4年1月2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丽荣 1.5、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人,代表股份329,190,485股,占公司总股本880,101,259的37.40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25,420,9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80,101,259 的36.97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3,769,553股,占公司总股本880,101,259 的0.428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常娜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材股份及中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14年1月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材股份及中材集团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808,876股,经表决,同意为13,162,023股,占有效表决权的78.3040%;反对为101,7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6055%;弃权为3,545,07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21.09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新增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29,190,485股,经表决,同意为325,543,63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8.8922%;反对为101,781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309%;弃权为3,545,07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07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3.1、补选刘志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刘志江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25,496,454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522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8.8778 %。 3.2、补选王广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王广林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25,496,449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8.8778 %。 3.3、补选王鲁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王鲁岩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25,496,449股(其中网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75,51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的98.8778 %。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做出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常娜娜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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