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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4-0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3日上午10:00,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月20日通过直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4-04号文。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股票代码:002326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4年2月21日(星期五)14:30; 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方先生接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已发 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 托投票权报告书》。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2月20日—2014年2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下午15:00至2014年2月2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7日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5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1.6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1.7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8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1.9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回购注销的原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2013年1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详见2013 年1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授权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1、议案 2及议案3需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议将听取监事会《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的说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 年2月18日、2月19日和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311室。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张方先生接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 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见2014年1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张方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至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3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15:00至2014年2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关辉、陈丽萍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4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4-05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张方先生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永太科技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公司拟于2014年2月21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永太科技拟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载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方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方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硕士,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曾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精细化工处副处长、国家商务部出口管制专家支持体系技术专家,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授予的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二等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授予的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言献策优秀奖、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的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任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精细化工处处长、兼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胶粘剂工业协会技术顾问、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 股票代码:002326 法定代表人:王莺妹 董事会秘书:关辉 联系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联系传真:0576-85588006 公司网址:www.yongtaitech.com 电子邮箱:zhengquan@ yongtaitech.com (二)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议案1:《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 1.5标的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条件和授予程序 1.6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 1.7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8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1.9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回购注销的原则 议案2:《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拟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201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永太科技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4年2月18日至2月20日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截至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 收件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邮编:317016;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张方 2014年1月24日 附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方先生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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