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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1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竞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宗地面积为4325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岗集镇GJ2013-10号工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4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向中国工商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位于店口镇中央路188号的部分房产权证、土地权证,合计建筑面积39221.77平方米,使用权面积44869.78平方米,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抵押担保,授权董事长陈利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国土告[2013]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万安")拟竞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宗地面积为4325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岗集镇GJ2013-10号工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本次交易符合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长丰县国土资源局。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GJ2013-10号 2、宗地坐落:岗集镇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4、出让年限:50 年 5、宗地面积:43250平方米 6、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87.675万元,竞价阶梯为1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20万元。 7、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本次竞购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满足安徽万安业务拓展和战略发展的需要,如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成功,将为公司未来扩大规模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不会对安徽万安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长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国土告[2013]11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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