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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20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十二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相关披露请查阅2014年1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时间:2014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凡出席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或法人单位证明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 四、其他 邮政编码:017000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传 真:0477-8139833 联 系 人:陈月青 杨祥 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项目试车情况,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博源联化”)、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苏天化”)、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源水务”)、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简称“博大实地”)、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博源煤化工”)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总计80,16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7,000万元,期限三年,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使用此笔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持有博源煤化工25%的股权作质押。其中: 1、为博源联化3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8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4,000万元,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余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联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联化提供的24,000万元担保。 2、为苏天化15,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天化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6,000万元,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余9,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苏天化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苏天化提供的6,000万元担保。 3、为博源水务2,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水务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020万元,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余98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水务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水务提供的1,020万元担保。 4、为博大实地45,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大实地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按持股比例42.54%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9,143万元,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其余25,857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大实地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大实地提供的19,143万元担保。 5、为博源煤化工30,000万元综合授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煤化工拟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30,000万元,期限三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就本次担保事宜公司与博源煤化工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煤化工提供的30,000万元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3、法定代表人:贾栓 4、注册资本:6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其他天然气化工产品,经营相关的进出口业务。 6、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博源联化资产总额187,460.40万元,负债总额125,643.71万元,净资产61,816.68万元,营业收入138,088.82万元,利润总额-15,256.86万元,净利润-15,272.73万元。(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联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80%,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20%。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本公司持股25%。 博源联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二)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合同查汗淖 3、法定代表人:贾栓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硅胶系列产品生产与销售。 6、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苏天化资产总额84,568.63万元,负债总额44,766.88万元,净资产39,801.76万元,营业收入55,798.62万元,利润总额-4,896.77元,净利润-4,896.77万元。(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联关系:苏天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40%,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持股20%。 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19.86%。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本公司持股25%。 苏天化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乌审旗乌审召镇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贾栓 4、注册资本:6,000万元 5、经营范围:自来水的生产、供应。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供水用水设施安装、维修及其零配件销售。 6、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博源水务资产总额22,301.52万元,负债总额15,228.31万元,净资产7,073.20万元,营业收入3,154.62万元,利润总额72.75万元,净利润23.09万元。(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水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51%,内蒙古大兴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博源水务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四)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丁喜梅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经营范围:纯碱、化肥的生产、销售。 6、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博大实地资产总额352,699.84万元,负债总额175,899.83万元,净资产176,800.01万元,营业收入63.90万元,利润总额-443.22万元,净利润-443.22万元。(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大实地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42.54%,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46%,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29%。 博大实地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布尔台格办事处 3、法定代表人:付永礼 4、注册资本:37,298万元 5、经营范围:煤炭的生产洗选、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煤化工机械设备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6、公司经营状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博源煤化工资产总额167,649.25万元,负债总额93,637.12万元,净资产74,012.13万元,营业收入114,159.54万元,利润总额31,896.90万元,净利润25,322.40万元。(未经审计)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煤化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构成:本公司持股67%,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持股30%,鄂尔多斯市维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 博源煤化工从设立至今,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80,163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为博源联化、苏天化、博源水务、博源煤化工进行贷款担保,用于补充上述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 2、博大实地50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项目已进入试车收尾阶段,后续各类资金需求较大,本次融资是为了满足项目试车、试生产的资金需要,以保证项目尽早顺利投产。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关联方提供的担保0万元;提供的反担保为3,825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74,331.16万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78,156.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6.9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北京)会馆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为兔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4-01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14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9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1月22日在北京市珠市口东大街13号博源(北京)会馆3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占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龙先生、刘义先生、赵国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龙先生,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计划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站长、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刘义先生,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市场开发部经理、鄂尔多斯科强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桐柏安棚碱矿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国智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设备科科长、鄂尔多斯科强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伊高化学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运营中心总经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总监。 董龙先生、刘义先生、赵国智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董龙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00股,刘义、赵国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9:00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上第一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博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贷款担保,有利于补充上述公司流动资金,是保障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为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有利于满足项目试车、试生产的资金需要,以保证项目尽早顺利投产。我们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次议案审议程序合规、合法,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董龙先生、刘义先生、赵国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核查聘任人员的相关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尚未解除的情况。以上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能胜任所聘任的职务要求。 上述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白颐、孙燕红、张振华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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