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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四季度报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市场总体状况和管理层对房地产行业的看法

  报告期内,全国楼市市场已经分化,一二线城市暴涨,三四线城市平稳。一二线城市聚集了过多的资源,需求集中,而供给和存量相比需求都短缺。在目前的经济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下,一二线城市房价易涨难跌、涨幅惊人。近日,《第一财经周刊》为中国的400个城市分级,合肥正式被列入二线城市之中,位于全国36个二线城市的第五名。

  报告期内,合肥土地市场与住宅市场均好于2012年同期。(1)土地市场行情较好。2013年合肥市(九区三县)共出让143宗地块,面积达13,105.5亩,土地出让金达423.37亿元。同比去年,出让地块数量比去年增加了22宗,土地出让面积比去年增加了11.46%,土地出让金比去年增长了39.74%。(2)商品房销售量激增。据统计,2013年合肥房地产市场共累计成交商品房135,693套,同比上涨36.75%,其中九大区住宅商品房成交106,502套,同比上涨37.14%,成交面积1,076.51万平方米,同比上涨39.84%。(3)房价上涨趋势明显,均价逼近七千。2013年合肥九大区住宅类商品房成交均价6,954元/平米,同比2012年住宅均价6,457元/平米,上涨497元/平米,涨幅达7.70%。相比2012年的“低开-上升-走稳”,2013年合肥楼市走势较为波动,整体表现为 “走稳-上涨-下降-走稳-攀升”。上半年住宅成交保持了“金三银四”的传统旺季,7月、8月住宅成交双双突破9千套,“金九银十”住宅成交常态化,11月、12月成为楼市旺季的新周期。同样,房价也表现为螺旋式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自2009年以后,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市场洗牌,合肥楼市已淡化旺季销售现象,市场逐渐地趋于理性,金三银四、金九银十不再是主流的购房时间段,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也讲究价格、推盘节奏的控制。另一方面,合肥住宅均价的波动主要由刚需低价项目与高价项目决定。除此以外,目前合肥九大区房价跨度较大,高房价区域与低房价区域差别在3千元/平米上下波动。

  报告期内,除合肥市以外,公司子公司所在地——蚌埠市、巢湖市、 广德县、宣城市,均出现量价齐升。

  2013年,蚌埠市共推出56宗住宅、商住、商业用地,面积达4,879亩,其中成交53块,成交总面积4,512亩,成交总金额约66亿,均高于去年同期。另外,土地溢价率现象也明显增加。2013年蚌埠市区共销售商品房27,403套,面积275.3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成交22,546套,面积233.08万平方米,销售量创下五年来新高,售宅套数环比2012年上涨约97.6%。2013年蚌埠商品住宅成交均价比较平稳,基本保持在5,000元/平米左右,小浮动主要由不同价位房源集中推盘影响,但是商品住宅成交价格呈两极化,6,000元/平米以上及4,500元/平米以下的房源成交量均占较大比例。

  2013年,宣城房地产市场商品住宅共备案10,630套,呈急速上涨趋势,备案均价为4,929元/㎡。2013年备案量比2012年增加了4,175套,环比上升64.68%;备案均价较去年增加了67元/㎡,环比增加1.38%。

  2013年,广德全县共销售新建住宅3,681套,住宅成交面积41.49万平方,住宅成交套数较2012年同比增长62.9%,成交面积较2012年同比增65.9%。交易价格方面,年初成交价格较稳,上半年,主城区、开发区总体住宅成交均价保持在4,800-4,900元/平方米的水平,6月份以后价格逐步回升,第四季度随着新城区核心地块高价楼盘成交活跃,整体均价出现较快上涨,多数楼盘已突破5,000元/平方米。

  公司管理层认为:2014年房地产调控将呈现三大趋势:一是不同城市量价走势和政策分化将进一步加剧,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仍将供不应求,即使2013年新开工项目将增加2014年供应,但高地价使得当地房价上涨压力依然突出,调控政策有加码可能。多数二线城市供需均衡价格平稳;大多数三四线城市供应充足,部分城市需要警惕供应过剩和价格下行风险,少数城市或将继续松绑政策鼓励需求,而毗邻核心城市的三四线城市量价仍有上涨空间。具体到安徽省房地产市场,明年将稳中有升,区域间分化明显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发展快速的城市仍将有大的提升空间和发展机遇。二是调控正式告别“一刀切”,地方政府将因地制宜调控房地产市场。三是行政性调控逐渐淡出,房地产调控将更趋灵活和市场化。未来的宏观楼市调控政策将更倾向于加强预售许可、销售过程、房源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并且会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发展。2014年,房地产企业的马太效应将更加明显。大企业领先优势继续扩大,中型企业不进则退。公司将锐意进取,以合肥为中心加大土地储备,持续提升项目品质和建筑工业化水平,以实现企业升级为重点,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与占有率。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房地产开发建设和营销两条主线,加强成本控制与内控制度执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建筑品质和“琥珀”品牌美誉度。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15.75亿元,比上年增长约30%;净利润1.58亿元;实现回笼资金24.43亿元,比上年增长约83%。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面积约5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约47%;在建面积约10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约81%;竣工约20万平方米,开创了公司有史以来在建项目面积突破百万平方的记录。报告期内,销售房屋3551套,比上年增长约78%;销售金额23.89亿,比上年增长约71%;销售面积38.15万平方米,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完成了约133.6万m2(地上建筑面积)的规划设计;76.5万m2的施工图设计,同时完成逾90万m2在建工程的技术服务。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服务任务均创历史之最。报告期内,新增土地储备约343亩,包括合肥市滨湖新区约130亩和采取股权收购或合作开发的方式取得宣城市约119亩、海南省三亚市约94亩的开发用地。

  报告期内,公司在营销模式、工程管理、设计标准化、土地储备方式等方面均有新突破。

  三、2014年公司主要任务目标包括:

  1、重点学习与房地产业相关的政策,积极适应环境及政策变化,明确企业未来发展方向,增强企业科学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2、积极消化增量产品,努力实现公司在滨湖新区第一个项目琥珀瑞安家园开门红;千方百计盘活存量产品,在车库和大户型销售上创新营销方式、开拓营销渠道,快速回笼资金。3、加强企业品牌宣传,实施品牌战略,扩大公司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结合公司上市六周年,制定并实施公司品牌宣传计划,展现出30年专注于房地产开发的上市企业形象。4、加大土地储备力度,顺应城市发展规划的主流方向积极寻求适宜的开发项目,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项目储备。5、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整体战斗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收购孙静芳女士个人持有的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置业”)100%的股权,并于2013年3月完成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

  201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设立“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完成合肥城建琥珀置业的工商注册手续。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5)对2014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1月26日10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4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潘立生先生、孔令刚先生、於恒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3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575,494,700.06元,营业利润208,000,375.55元,利润总额212,381,388.03元,净利润157,734,626.99元,基本每股收益0.49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71,297,933.59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954,448.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66,873.06元,减去201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129,793.36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7,129,793.36元,减去2013年支付2012年度的现金股利16,005,000.00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446,800,219.93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2013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计划》。2014年,公司将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保持企业业绩高速增长,计划开工面积、施工面积、竣工面积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比2013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需要保证资金投入。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015年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重大决策程序规则》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4年2月20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4年1月26日12时在公司二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4年1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培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575,494,700.06元,营业利润208,000,375.55元,利润总额212,381,388.03元,净利润157,734,626.99元,基本每股收益0.49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净利润171,297,933.59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7,954,448.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766,873.06元,减去2013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129,793.36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7,129,793.36元,减去2013年支付2012年度的现金股利16,005,000.00元,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446,800,219.93元。

  公司拟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2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审计机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于2014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6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在年度盈利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计划提出,报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每年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拟定,独立董事对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应广泛听取股东对公司分红的意见与建议,并接受股东的监督;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的方式进行征集。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分红政策调整方案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未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现场会议外,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现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内容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预计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预计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情况与公司经营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其中,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7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以下简称《27号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丰乐”)项目开发的需要,拟向三亚丰乐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对象及金额

  ■

  (二)资金主要用途及使用方式

  公司此次向参股公司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支付三亚丰乐所属的二宗开发用地: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工业园路北侧55,158.75平方米土地(三土房(2007)字第1046号)和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开发区YC3-16-4号7,847.03平方米土地(三土房(2005)字第3019号)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和以及其他项目开支及成本。

  (三)财务资助的担保

  按照《三亚项目四方合作协议》的约定,三亚丰乐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资金回笼后,在确保后续建设资金的情况下,经协议各方协商,可以优先归还股东借款。

  此次财务资助是按照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进行的,项目预期将取得较好的收益,公司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三亚丰乐或其他第三方将不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四)审批程序

  三亚丰乐于2013年12月2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扩股后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三亚丰乐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为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7号备忘录》等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200000038197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区工业园路9号

  法定代表人:吴前求

  注册资本:20,408,163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和经营;建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公司概况:三亚丰乐成立于2004年6月,由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2013年12月,三亚丰乐进行了增资扩股,增资后,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占44.1%股权,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占4.9%股权,公司占41%股权,合肥兴泰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占10%股权。三亚丰乐于2013年12月2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扩股后的营业执照。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三亚丰乐经审计的总资产20,192,063.63元,总负债23,255,679.89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63,616.26元。2012年,三亚丰乐营业收入2,021,329.04元,净利润-2,200,683.54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三亚丰乐经审计的总资产331,797,949.18元,总负债298,814,473.03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2,983,476.15元。2013年,三亚丰乐营业收入1,202,907.00元,净利润-3,365,607.59元。

  关联关系:公司对三亚丰乐完成投资后(三亚丰乐于2013年12月2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扩股后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三亚丰乐系公司参股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公司此次为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系关联交易。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义务

  按照《三亚项目四方合作协议》,三亚丰乐除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均按其持股比例,对三亚丰乐提供同比例的配套投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为11,792.37万元,系公司根据三亚丰乐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的资金需求提前向其提供的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按行业项目合作惯例,公司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三亚丰乐拥有两宗土地: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工业园路北侧55,158.75平方米土地(三土房(2007)字第1046号)和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开发区YC3-16-4号7,847.03平方米土地(三土房(2005)字第3019号)。

  项目目前正处于开发的前期阶段,该公司资产质量及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偿债能力正常,本次财务资助将有助于三亚丰乐所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

  三亚丰乐所开发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完毕,正在办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三亚丰乐或其他第三方将不对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在产生销售回笼款并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三亚丰乐将优先归还财务资助款。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7号备忘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后,现对本次会议关于为三亚丰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此次为参股公司三亚丰乐提供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系三亚丰乐正常资金需求,旨在进一步支持其所开发的三亚荔枝沟工业园区两宗土地的项目建设。

  2、本次财务资助是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合作惯例进行的,三亚丰乐的股东均按持股比例,对其提供同比例的配套投入,公司的财务资助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项目用地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完毕,正在办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项目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在项目实现销售回笼款后,在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的基础上,三亚丰乐将优先归还股东方的财务资助款。公司此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3、2013年11月19日《三亚项目四方合作协议》签订后,公司根据三亚丰乐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进度的要求,向其支付了11,792.37万元。三亚丰乐于2013年12月24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扩股后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三亚丰乐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系公司关联方,公司为三亚丰乐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7号备忘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将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4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对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1,792.37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其他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八、备查文件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4年2月20日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2月19日15:00—2014年2月20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15:00—2014年2月20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24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经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4年度银行借款计划》;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重大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17日-2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19号仁和大厦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01

  联系人:田峰、郭雷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郭雷;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20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2月19日下午 15:00至2014年2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400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3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王晓毅先生、董事/总经理陈奇梅先生、董事/总会计师徐鸿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独立董事赵惠芳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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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第四季度报告

20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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