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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25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罗志中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47,802,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罗志中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罗志中先生、朱学前先生、周正宏先生、陈德全先生、马俊先生、吴回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旭女士、左仁淑女士、赵洪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罗志中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2、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朱学前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3、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周正宏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4、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陈德全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5、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马俊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6、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吴回乡女士为本公司董事; 7、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黄旭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8、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左仁淑女士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9、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赵洪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选举胡永东先生、向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李勇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胡永东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2、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向兵先生为本公司监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4年1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802,4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4年1月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瑜 邹沁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由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7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1月25日在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全体董事确认收到该通知并豁免给予提前通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5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另有公司的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罗志中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罗志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罗志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委员:罗志中、周正宏、黄旭,其中罗志中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委员:罗志中、赵洪功、左仁淑,其中左仁淑为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委员:赵洪功、左仁淑、朱学前,其中赵洪功为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黄旭、左仁淑、吴回乡,其中黄旭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聘任罗志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罗志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周正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张志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庄继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周正宏先生、张志强先生、庄继海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张冬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张冬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张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张志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聘任胡永东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胡永东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吴回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吴回乡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5日 附: 简历 1、罗志中:男,汉族,1963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84年7月至1997年11月期间,历任国营4501厂技术员、工程师、车间副主任、分厂厂长及总厂副厂长。1997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丹甫制冷总工程师兼开发部部长、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眉山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委员,眉山市第二届、青神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2005年"四川省第5届劳动模范"、眉山市"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眉山市首届"杰出青年经济人物"、"2006年度环境保护先进个人"、"2006-2007年度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青神县第八批有突出贡献的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 罗志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0,808,8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9%,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周正宏:男,汉族,1956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81年8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国营4501厂技术员、供应处副处长、质量管理处副处长、技术室主任。1997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丹甫制冷销售公司经理、质量部部长、生产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周正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389,5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新任财务负责人张冬容是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张志强:男,1964年生,1986年四川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986至1990年在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任教师,1991年在日本海外技术者协会研修。1992年至2011年期间,曾历任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制造流通开发中心副部长、事业统括部副部长、中国市场部部长、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北京富士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4月至2012年7月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代理董事会秘书,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志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庄继海:男,汉族,1979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丹甫制冷财务部工作;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在丹甫制冷营销部工作;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在装配车间工作,任车间主任。2007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庄继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张冬容:女,汉族,196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12月至1983年8月在四川青神国营星华仪器厂工作,1983年8月至1997年11月在国营建川机器厂工作,历任检验科技术员,车间成本核算员和统计员、财务部会计员、会计主管。1997年11月至2014年1月在丹甫股份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张冬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公司副总经理周正宏是夫妻关系,除此以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胡永东:男,1968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1991年7月至1997年10月担任国营建川机器厂销售员,1997年11月至2010年8月历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营销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兼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8月至今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负责人,2011年至今担任四川景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4月至今任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永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吴回乡:女,1982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回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李勇先生主持,审议了以下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讨论,一致同意选举李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李勇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月25日 附: 监事会主席李勇先生简历 李勇:男,汉族,1978年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成都云内动力有限责任公司铸造车间担任熔炼工段工段长兼技术组熔炼技术员;2003年7月至2004年11月在丹甫制冷任铸造车间技术员;2004年11月至2010年6月任丹甫制冷铸造车间副主任。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任丹甫股份铸造车间主任,兼任丹甫股份机加党支部书记。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供应部部长,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1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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