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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的通知,尤玉仙女士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98%。尤玉仙女士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减持完成后,尤玉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8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502%,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雪仙女士的通知,尤雪仙女士于2014年1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32%。本次减持完成后,尤雪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41.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13年11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69%。 自2013 年 11月 13 日披露《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至今,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170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尤玉仙女士所持无限售股数按其个人账户年初持股总数的25%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尤玉仙女士、尤雪仙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友鸾先生、章棉桃女士、苏凤娇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934.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852%。 4、 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前,公司已于2013年1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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