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03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22日以书面通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至2014年1月27日上午,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经认真讨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中期票据,可分期发行,每期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可分次发行,单次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1年;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刊登于2014年1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04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 1、发行总额: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人民币17亿元); 2、发行期限和时间: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选择一次或多次发行; 3、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或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法律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05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 1、发行总额: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人民币17亿元);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限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 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14-006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开始 3. 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 二、参加会议的对象 1. 2014年2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以上议案主要内容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在2014年2月12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 登记时间: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6. 登记地点:广州市科学城海云路88号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伟明、王天霞 联系电话:020-38699138 传真:020-38698028 邮政编码:510663 2. 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2月17日上午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广电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的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