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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4-00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媒体相关报道 近日,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刊登了一篇标题为《华西能源:应收账款异常存提前确认收入嫌疑》的文章,文章认为公司货币资金存在疑问,同时对公司在建工程转固、应收账款确认方式等方面也提出质疑,其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 1、货币资金的解释仍存疑问 2012年,公司发行债券使用1.03亿元以后,货币资金增长了4.97亿元,货币资金余额由2012年半年度的6.71亿元增至期末11.68亿元。那么2012下半年公司货币资金的大幅增长,是否为发行债券募集后资金未使用所带来的?如果这部分的增长是因为债券募资未使用的余额所导致,那么2013年使用去年末剩余的募资额后,货币资金应该会出现下降。在2013年上半年度累计使用4.66亿元募集资金情况下,为什么2013年半年度货币资金10.3亿元相较2012半年度增长了3.59亿元,同时只比2012年末下降了1.38亿元,相较2012半年度却增长了3.59亿元,这部分增长的资金由何处而来? 2、首发募投项目减值异常 华西能源2013年的半年报披露了上市时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表现,结果与预期相差较大。其首发融资募投的技术营销中心与特种锅炉研制基地和垃圾炉排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均未达到期初预计收益。在2011年首发招股书中,公司募投的这两个项目预期净利润分别为6150万元和2274万元,其中"垃圾炉排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在后期还进行了相应增建。但从2013半年报数据看,技术营销中心项目显示为亏损,而垃圾炉基地项目也仅盈利452.99万元。 目前,首发募投的垃圾炉排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在2012年报中已显示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在2013半年报中,在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一栏中,该项目的本期增加减少了1646.15万元,该数值接近期初预算1.65亿元的10%。短短的半年时间内,这种比例的减值实在是一笔不小的变动,而这种短期内出现10%减值是否在建工程项目预算过程中存在多估的可能? 3、应收账款确认方式模糊 由于华西能源控股了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20%的股权,而深圳东方锅炉又是东方电气下的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在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中,2013、2012及2011年均披露了华西能源公司。根据其披露的针对华西能源的采购额及华西能源年报中对东方电气的应收账款(附表),我们发现在2011年报中,东方电气披露的当年采购额只有947.86万元,而华西能源对其一年内的应收账为1105万元,而到了2012年东方电气披露的采购额为6363.59万元,而华西能源披露的针对其一年内应收账款为6805.45万元。由于2013年报还未披露,但在2011年、2012年这两年中,华西能源每年的一年内应收账款与对方的采购额并不对应。如果按公司所说的,华西能源为销售方,东方电气为采购方。华西能源是按完工百分比来确认,而对方则是按发货来确认,单台锅炉价格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完工进度在20%及以上的工程建造合同,就可以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合同收入和成本,那么像这种设备建造,如果销售方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了收入,那么购买方是否应当在购买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时也进行确认?当然,对于销售方有没有可能在这其中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也只有各自去判断了。其引用的数据如下图所示: ■ 二、公司对实际情况的说明 公司关注到上述媒体文章报道,现就有关具体情况澄清如下: (一)、关于货币资金 1、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资金5.9309亿元,用于原材料采购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投资自贡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完全来源于自有资金,没有使用公司债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公司债资金投资商业银行的情形。 3、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资金为时点数不是期间数,期末时点的货币资金余额与公司项目货款回收情况、项目预收账款、进度款、完工款、历年应收款项的收回等因数都存在重要的关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募投项目减值 1、公司在编制2012年年报时,对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最终决算、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部分进行预转固,累计预转固金额为160,654,525.96元。公司在编制2013年中报时,根据项目正式决算数据,将预转固的差异值予以调整冲回,由此转入固定资产减少-1646.15万元。 2、上述会计核算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符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不是在建工程减值,与资产减值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存在募投项目异常减值的情形。 3、公司首发上市申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营销中心与特种锅炉研制项目"于2013年4月开始投入试运行,截至2013年6月30日,由于尚在调试与试生产阶段,项目产生效益为-48.24万元;"垃圾炉排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于2012年12月开始投入试运行,截至2013年6月30日,项目产生效益为452.99万元。目前,上述两募集资金项目运行良好,为公司后续产能提升、营业收入的提高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关于应收账款确认方式 1、公司披露的应收账款包含17%的增值税,东方电气披露的东方锅炉购买商品采购金额不包含增值税。 2、公司向东方锅炉提供的设备供货服务为零散配套部件,没有成套的锅炉产品,不存在"单台锅炉价格在1000万元及以上且完工进度在20%及以上的工程建造合同",也不存在 "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情形。公司向东方锅炉提供产品供货后,对收入确认的时间节点为:产品制造完工、经验收合格、开具相关票据之后才予以确认,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3、应收账款是一个动态的累计数,既包括往年应收而未收回完全的应收账款余额,也包括当年新增应收账款金额;东方锅炉购买商品采购金额为当期发生数,不包括往年余额、不是累计数。因此,东方电气披露的东方锅炉购买商品采购金额与公司披露的公司应收东方锅炉的应收账款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或数据相等的关系,两者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业绩、现金流等客观情况。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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