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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4-009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光软件”或“公司”)收到股东林芝地区荣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光科技”)的通知,荣光科技于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426,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 一、荣光科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权益变动情况说明 至2011年6月,陈利浩先生仅通过其全资的珠海市浩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荣光科技28%的股份,不再是荣光科技的控股股东,详见公司2011-023号公告。但一致行动人关系未获解除。 根据2013年2月2日荣光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利浩先生共同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2013年2月2日公告),陈利浩先生持有公司 59,100,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荣光科技持有公司34,882,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两者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至2014年1月24日,因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股本变动导致持股比例变动等原因,荣光科技持有公司17,734,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4%;陈利浩先生持有公司53,19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1%;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925,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5%,比2013年2月2日二者共同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时减少5%。荣光科技与陈利浩先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并向公司提交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陈利浩先生已于2013年2月28日追加承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荣光科技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荣光科技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也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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