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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4-005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公开承诺的履行情况披露如下: 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0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3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期限内,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明、宋琦、何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0年1月13日至2013年1月13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期限内,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金明、宋琦、何浩承诺:不通过自身或受其控制的除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附属企业、联营企业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营等方式经营)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在或将来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承诺时间:2009年12月31日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股东后续追加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深圳市众乐通实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承诺的锁定期到期后,延长锁定期十二个月至 2014 年1月13日;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时间:2012年12月6日 承诺履行期限:2013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3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期限内,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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