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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04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元月23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元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传真形式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2011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134000410,有效期3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但能否复审合格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在编制2013年9—12月份、2014年度盈利预测时,本着谨慎性原则,2013年9-12月份净利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2014年度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预测。同时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也根据2014年适用税率的变化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重新计量。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结果的不确定性,2014年1月1日起盈利预测采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因适用税率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算。 如果本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据测算,按预期税率25%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将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较变更前多计720万元,即净利润增加72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201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修正公告》中的全年业绩预计产生影响.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4年元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姜纯先生、何凡先生、王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参照公司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年利率按6%执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4年元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4年元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05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元月23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元月2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代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此次审议的关于所得税税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2014年1月1日起盈利预测采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因适用税率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审核确认的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借款定价公平、合理。公司借款主要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发展和日常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06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元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4年1月1日。 (二)变更原因 1、本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2011年,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继续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134000410,有效期3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税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但能否复审合格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公司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在编制2013年9—12月份、2014年度盈利预测时,本着谨慎性原则,2013年9-12月份净利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预测,2014年度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进行预测。同时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也根据2014年适用税率的变化对2013年度和2014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了重新计量。 3、变更事项 预期企业所得税率变化使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需要重新进行计量,从而影响递延所得税费用。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2013年12月31日到期,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优惠所得税率15%也同时于2013年12月31日终止。虽然本公司将再次提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但能否被认定具有不确定性。由于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化将影响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的相关余额变化,为了更客观、公允、合理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算。 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结果的不确定性,2014年1月1日起盈利预测采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因适用税率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算。 如果本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据测算,按预期税率25%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将导致递延所得税费用较变更前多计720万元,即净利润增加72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3年全年业绩预计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不会对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2013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修正公告》中的全年业绩预计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体现了会计估计的谨慎性原则,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的依据真实、可靠。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审议的关于所得税税率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2014年1月1日起盈利预测采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因适用税率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算。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出具《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精诚铜业董事会《关于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所述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八、关于股东大会审议的安排 由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金额达到公司本年度预计净利润的50%,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定于2014年2月18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向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九、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07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召开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8日(星期二 )上午1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4年2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元月2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 2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71;投票简称:“精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如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 2月17日下午15:00至2014年2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九华北路8号办公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2月18日召开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08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4年元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参照公司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年利率按6%执行,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2、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借款利息,预计支付的借款利息最高不超过18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关联董事姜纯先生、何凡先生和王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未就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向其提供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6.25%股权。 名 称: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法定代表人:姜纯 注册资本:11,436万元 实收资本:11,436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期限:1999 年11月7日至2015年8月21日 成立日期:1999 年11月7日 登记机关: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黑色金属加工、销售,高科技产品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贸易代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股权投资。 近三年一期,楚江集团(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2年、2013年1-8月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10年、2011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参照公司目前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年利率按6%执行,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一次性或者分批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次实际放款日起一年,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照实际借款天数结算。按照上述利率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借款支付的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万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1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除本次计划关联交易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更好的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董事会审议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元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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