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3 股票简称:陕国投A 公告编号:2014-0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30在公司27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会议由薛季民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提名姚卫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对姚卫东先生的提名,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等另行通知。姚卫东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监会核准。姚卫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姚卫东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关于聘任姚卫东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同意聘任姚卫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姚卫东先生的总裁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监会核准,其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姚卫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附件:姚卫东先生简历 姚卫东简历 姚卫东,男,汉族,1971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博士在读),高级经济师,中国高级注册职业经理人,第七届西安市青联副主席。历任陕国投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工作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陕国投党委副书记、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姚卫东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决议之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27日上午10:00在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额1,124,193,1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99%,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的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0,701,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4,193,117股的98.80%;反对票12,420,206股;弃权票1,071,153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10,701,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4,193,117股的98.80%;反对票12,420,206股;弃权票1,071,153股。 3、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23,121,9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24,193,117股的99.90%;反对票0股;弃权票1,071,153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张剑英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将其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4-012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油田开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或"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油田开发及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决议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加元投资加拿大油田开发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的成熟程度分批投入,并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投资事宜。就此事项,公司公告了《关于投资油田开发及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7)。 2013年10月23日,浙富控股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ZARGON OIL & GAS PARTNERSHIP(以下简称"ZARGON企业")和ASHTON OIL & GAS LTD.(以下简称"ASHTON公司")签署《收购协议》,拟以1,350万加元的价格收购ZARGON企业和ASHTON公司所属位于加拿大阿尔伯塔省Grand Forks地区的在运油气田资产。 2013年11月6日,浙富控股在加拿大卡尔加里市注册设立全资子公司ASCENSUN OIL AND GAS LTD.(以下简称"ASCENSUN公司"),负责开拓公司在加拿大的油气业务。 2013年11月29日,经过正式的尽职调查和合理议价,ASCENSUN公司以1,200万加元成功收购了ZARGON企业和ASHTON公司在Grand Forks地区的在运油气田资产,并根据加拿大阿尔伯塔省法律的有关规定,开始进行所有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接收工作。 ASCENSUN公司通过阿尔伯塔省能源部的ETS系统和DDS系统,分别接矿权和井、地面设施。截止本公告日,资产接收工作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月2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