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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06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2014-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合同签署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合同"供方")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万达",合同"需方")签订了2014年度电缆供应及指导安装集中采购合作协议,协议暂定金额为: 117,249,266.10元,此金额仅需方分配项目数量的依据,实际金额应以项目公司与供方签署的《供货合同》为准。协议标的主要为低压电缆。该协议于2014年1月26日正式生效。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本锡 注册资本:37.36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商业地产投资及运营管理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22 层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2、2012年度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为36,423.35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比例为19.39%。 3、履约能力分析: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率先实现全国布局的大型商业地产投资及运营商,该公司在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内居于绝对领先地位,是中国商业地产的领军企业,公司与其合作关系良好,前期合作也较顺利,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 117,249,266.10元(此金额仅作为需方分配项目数量的依据,实际金额应以项目公司与供方签署的《供货合同》为准)。 2、结算方式:(1)在签订合同并且供方提供担保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后一周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供方开始组织生产;(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双方验收合格交接完成后十天内,需方支付当批次货物总价60%的货款;(3)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供方提供结算金额5%的银行质量保函,结算完成后10天内,需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3、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协议生效时间:2014年1月26日。 5、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协议有效期期满前1个月,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对已生效但未履行完毕的《供货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或权利义务终止。 6、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在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协议的,必须向对方赔偿因提前终止协议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需方或需方所属项目公司另行采购相对于本协议价格产生的差价损失。(2)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书的规定或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的,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全部损失20%的违约金。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公司将一如既往及时、保质履行该协议。 2、本协议金额合计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的营业总收入比例为6.24%。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市场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价格为暂定金额,此金额仅作为需方分配项目数量的依据,实际金额应以项目公司与供方签署的《供货合同》为准,实际执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其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协议。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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