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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3日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9时在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庆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及《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主要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如下修订:

1、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第4点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为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89,388,309股,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为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4年1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3日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10时在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琳女士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及《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鉴证报告》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主要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如下修订:

1、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第4点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为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之“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原《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一、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原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89,388,309股,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377,560股,占总股本的21.85%,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李庆跃先生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为1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现修订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377,560股,占总股本的18.1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千石创富持有公司股份36,036,036股,占总股本的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千石创富承诺不会以任何形式单独或联合谋求公司的控制权或成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方,并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放弃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所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不向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李庆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1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全文登载于2014年1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4007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1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15:00至2014年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在2014年1月29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14年2月7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

八、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4年2月8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详细资料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21017;

传真号码:0579-89186677。

九、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99 投票简称:东晶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
《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0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15:00至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十、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吴宗泽;

2、联系电话:0579-89186668;

3、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十一、授权委托书和回执见附件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补充说明>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附件(二):回执

回 执

截止2014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 (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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