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2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林富青先生、陈佳女士、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候选人,其中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七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本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其他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 人/年(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三十四条作出修订,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自2014年1月29日起,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14-004 号公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人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拥有的位于上海谷泰滨江大厦的商业用房产作为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办公用房。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合林、陈灵巧回避表决,其他五名董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14-005 号公告:《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4年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 2014 年1月29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司2014-006 号公告:《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合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9月生,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温岭县西浦大队农机五金修配厂厂长,温岭县金属制品厂厂长,浙江台州东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台州爱仕达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兼总经理,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荣获全国劳模、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浙江省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十五”台州市突出贡献企业家、台州市技术拔尖人才、浙江省创新企业家、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称号,是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全国五金行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合林先生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79万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灵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2月生,硕士学位。历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爱仕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灵巧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0万股,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之女,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富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9月生,汉族,高中学历。1992年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采购部经理。 林富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0万股,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合林先生妻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1月生,汉族,本科学历。1999年进入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公司总经办秘书、公司上海办事处业务经理,现任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办公室主任。 陈佳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蓝发钦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8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职于华东师范大学经济系、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历任教师、副院长,现任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副院长、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蓝发钦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现任福州大学管理学院财政金融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玲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7月出生,复旦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上海)总经理。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和质量部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经理。 黄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公告披露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1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本次监事会同意提名季克勤女士、林联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两位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 同意与关联人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拥有的位于上海谷泰滨江大厦的商业用房产作为公司上海办事处的办公用房。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富青回避表决,其他两名监事参与表决,表决结果:同意2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季克勤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市农工商集团前进实业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女工主任,菲律宾Fomstar 公司经理助理,爱仕达有限公司营销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现任浙江爱仕达炊具销售有限公司直营部总监。 季克勤女士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联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2月进入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会计、主办会计,现任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林联方先生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4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仕达”或“公司”)于 2014年 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5月4日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扣除应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20万元后,于2010年5月4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9,980万元;另扣减其他上市发行费用1,718.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8,261.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的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时损益,本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等费用894.8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相应调增募集资金净额894.85万元,调增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56.65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1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6月2日,用30,400万元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 2、投入项目建设资金46,453.17万元。 3、定期存单余额为9,130万元。 4、2013年1月25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11月7 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6,000万元中的3,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计划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之前,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月23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2,3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为2,113.3万元。 综上,截止2014年1月2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定期存单、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33,543.3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闲置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温岭总部厂区正在进行搬迁建设,相关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进度作了相应调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须提供保本承诺。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上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庞凌云、肖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公司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5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需要,2005年至今,一直租用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合林、陈文君和陈灵巧拥有的位于上海谷泰滨江大厦的商业用房产(陈合林拥有1801、1806号房产、陈文君拥有1802、1803号房产,陈灵巧拥有1805号房产),2010年12月与三位股东签署了租期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租赁合同(租金以可比市场价格的九折计算),由于上述租赁合同租期已满,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三位股东协商,拟继续租赁上述房产。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本议案属关联交易,陈合林、陈灵巧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属于公司与关联董事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第149条、公司《章程》第99条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标的物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金额 拟向关联人租赁位于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的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4.91%、3.75%和3.75%的股份;爱仕达集团持有公司39.38%的股份,陈合林、林菊香、陈文君、陈灵巧合计持有爱仕达集团100%的股份;富创投资持有本公司3.45%的股份,陈合林持有富创投资22%的股份,是富创投资的第一大股东。因此,陈合林、林菊香、陈文君、陈灵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中陈合林、林菊香为夫妻关系,陈文君、陈灵巧为其子女。此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陈合林、陈灵巧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合林先生为董事长,此情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陈合林、陈文君和陈灵巧租赁位于上海市中山南路969号谷泰滨江大厦的房屋作为上海办事处办公用房,合同金额1317944.63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4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合同,租金确定为该幢物业市场公开租赁价格的九折,参考公司租赁该幢物业23楼3.3元/天/平方的价格,确定本次房屋租赁的价格为2.97元/天/平方。 3、关联交易合同签订情况 上述合同内容已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向关联人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租赁上海谷泰滨江大厦18楼的商业用房产是公司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九折的水平确定房屋租金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本年度,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业务。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继续向关联人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租赁上海谷泰滨江大厦18楼的商业用房产是公司经营的需要,以市场价格九折的水平确定房屋租金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及《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及关联交易合同的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与陈合林、陈文君、陈灵巧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房屋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6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陈合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陈灵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林富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陈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蓝发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选举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独立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季克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林联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3、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4年1月29日《证券时报》。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4年2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75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吴延坤 电话:0576-86199203 传真:0576-86199000 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表决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对第一、第二项议案的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 (1)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表决权数=股东持有股数×4; (2)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的总表决权数=股东持有股数×3; (3)股东拥有选举监事的总表决权数=股东持有股数×2; (4)股东有权按照自身意愿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分别投向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但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相应表决权总数时,该股东的该项表决无效。 2、 对第三、第四项议案的表决意见,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选择项后打“√”。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