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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1-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2014-002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在不考虑子公司包头西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问题和政府补偿情况的前提下,预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0%左右。 (三) 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76,046.35元 ; 2、每股收益:0.1799元 ; 三、本期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包头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头西水")已于2013年底停产,目前包头西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问题和政府补偿情况具有很大不确定性,因此在上述结果出来之前公司无法确定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是否已超出50%。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度和结果,及时、准确的披露相关情况。 四 、其它说明事项 本次业绩预测未经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3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审计的2013年度报告数据为准,《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本公司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上公告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 年1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法人股 5,00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5%)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该笔质押已于2014年1月28日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月2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月28日。 截止公告日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84,54.9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47,840万股的 38.58%;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累计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数为 5,00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5%。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 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9月1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拓尔思"(股票代码:30022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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