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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截止2013年底公司未完全履行完毕的 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一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监管工作的通知》(上市一部函(2014)112号文)精神,公司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的要求,清理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情况发现,截止2013年底公司未完全履行完毕的承诺为2012年6月15日公司"关于股利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公司承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自承诺之日起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情况。由于该承诺长期有效,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该承诺。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按照《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的通知要求,实施了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转制后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后的有关业务延续问题,将按上述"财会【2012】17号"文的规定办理。 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转制后的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因此,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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