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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0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中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2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在2014年1月23日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日前,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31452号),其主要内容如下: "我会于2014年1月22日收到你公司提交的《关于中止审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你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7日 股票代码:600398 股票简称:凯诺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4-005号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8月29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第三精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纺")与海澜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三精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3.29%股份,即150,578,388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2014年1月18日披露了《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2014年2月7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三精纺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0,578,388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海澜集团有限公司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此次股权过户登记后,海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50,587,08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3.29%,为公司控股股东。三精纺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玻璃")于2010年7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35000038),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漳州玻璃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闽科高【2014】2号《关于认定福建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漳州玻璃被认定为福建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的证书编号为GF201335000035,发证日期为2013年10月9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漳州玻璃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鉴于漳州玻璃201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产、销快讯 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月产、销快讯数据如下: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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