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编号:2014-001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专项披露的公告 2014-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专项自查,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飞马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其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2、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壮勉先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其以后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追加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赵自军、黄汕敏、曹杰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完成期限:承诺人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半年内、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三)现金分红承诺 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论证报告的议案》,承诺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承诺完成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四)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 公司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了《关于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并进行了专项公告,承诺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完成期限: 2013年 8 月6日至2014年8月5日。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