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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决议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30日发出、于2014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2月10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认为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将跟踪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2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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