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4-00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上午9点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成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376,146股,总股本发生了变化,公司决定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44,013,776元增至人民币1,595,389,922元。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已经完成,决定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文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壹拾肆亿肆仟肆佰零壹万叁仟柒佰柒拾陆元。" 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壹拾伍亿玖仟伍佰叁拾捌万玖仟玖佰贰拾贰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文为:"公司总股本1,444,013,776股(其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38,906,800股,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股505,759,725股)。" 修改为:"公司总股本1,595,389,922股。" 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