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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4-0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0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万股,将于2014年2月14日上市。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关于向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公司《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4年1月23日。 (二)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9.37元/股。 (三)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0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2,571.4561万股的2.59%。其中激励对象任玉森及陶伟胜已从公司离职,已不具备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资格;激励对象覃科华、孙业政、胡正国、彭运辉及曾文华已声明自愿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刁伟华、磨晓明及金正新已声明只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1人调整为104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1万股调整为585万股。 (四)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如下:
说明: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1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名单完全一致。 (六)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在解锁期内,董事会确认达到解锁条件后,激励对象必须在解锁期内,就当期可申请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向公司提交限制性股票解锁申请书。如激励对象未按期限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视为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解锁,相应限制性股票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二、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月27日出具了编号为XYZH/2013SZA1052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1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714,561.00元,股本为225,714,561.00元。根据贵公司2014年0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1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的规定,贵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股本5,850,000.00股,按19.37元/股计算的投资额为人民币113,314,500.00元,授予日为2014年01月23日,由贵公司原股东李永鹏等104人一次性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1,564,561.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年01月2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李永鹏等104人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113,314,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850,000.00元(伍佰捌拾伍万元整),超出部分人民币107,464,500.00元(壹亿零柒佰肆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计入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714,561.00元,股本为225,714,561.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08月25日出具XYZH/2013SZA101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01月 24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31,564,561.00元,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231,564,561.00元。 三、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2月14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25,714,561股股增加至231,564,561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张维仰先生在授予前,持有公司64,738,446股,占授予前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28.68%,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为27.96%。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新股本231,564,561.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12年度每股收益为1.19元/股。 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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