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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二)股权结构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有胡军先生、马恩彤女士、韦剑锋先生、谢剑琳女士、缐恒琦先生、陈敏女士和魏莉女士共七人。董事长张秉军先生、董事马军先生因公无法出席会议,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胡军先生、董事马恩彤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推举董事胡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化工”)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方式等),期限为自泰达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担保额度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兴实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通过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方式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由泰达蓝盾从实际经营出发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将有利于满足其周转资金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并为本次担保额度实施提供反担保,且泰达蓝盾其他股东与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因此,本次泰达蓝盾对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该2亿元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因上述事项系控股子公司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请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有路雪女士、董焱女士、周京尼先生和李强先生共四人。应表决监事四人,实际行使表决权四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雪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化工”)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方式等),期限为自泰达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担保额度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兴实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通过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方式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由泰达蓝盾从实际经营出发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将有利于满足其周转资金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并为本次担保额度实施提供反担保,且泰达蓝盾其他股东与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因此,本次泰达蓝盾对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

  因上述事项系控股子公司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关于补选李喆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原监事于际海先生依据天津市委组织部转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拟提名李喆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喆 男,33岁,中共党员

  (一)教育背景:硕士,中级经济师。

  (二)工作简历:历任山东海丰航运集团天津分公司财务部会计、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现任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经理。

  (三)无兼职。

  (四)现就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截止披露日,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五)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

  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

  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拟核定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化工”)提供担保额度共计2亿元人民币(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方式等)。期限为自泰达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兴实化工成立于1992年1月3日,现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泰达蓝盾的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坐落于滨海新区,比邻天津石化和中国石油大港炼油厂等国有大型石化企业。该公司总占地面积40余亩,拥有员工92人,其中国内石化行业专家、教授、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20多人,经营管理人员占8%,技术人员占20%以上。现有C10重芳烃分离装置五套、溶剂油分离装置二套(引进日本先进设备)、古马隆树脂生产装置二套,并拥有现代化的自动控制系统。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中塘镇黄房子村;

  4. 法定代表人:邹俊友;

  5.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9000002765;

  7. 营业期限:1992年1月3日至2027年8月19日;

  8.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储存芳烃溶剂油、萘、均四甲苯;工业生产用二类1项易燃气体、二类2项不然气体、二类3项有毒气体、三类1项低闪点液体、三类2项中闪点液体、三类3项高闪点液体、四类1项易燃固体、四类2项自燃物品、四类3项遇湿易燃物品、五类1项氧化剂、五类2项有机过氧化物、六类1项毒害品、八类1项酸性腐蚀品、八类2项碱性腐蚀品、八类3项其他腐蚀品(剧毒、监控、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无储存、租赁仓储及物流行为);棕榈油批发兼零售。(许可经营项目的经营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股权结构

  ■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12年24,531.2221,569.502,961.7284,329.48-726.15-761.36
2013年70,554.8267,323.343,231.48108,344.77376.37282.28

  以上201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三、拟确定的担保额度

  本次泰达蓝盾对兴实化工的拟担保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可分次实施,期限为自泰达股份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2013年度,泰达股份累计发生担保金额44.64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17%。

  (二)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截至目前,泰达蓝盾没有对外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兴实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的全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通过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等方式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由泰达蓝盾从实际经营出发为其提供担保额度,将有利于满足其周转资金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该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并为本次担保额度实施提供反担保,且泰达蓝盾其他股东与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因此,本次泰达蓝盾对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该2亿元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的担保金额,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因上述事项系控股子公司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上,有表决权的董事(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2亿元担保额度的议案》等,此次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未发现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蓝盾”)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兴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实化工”)本次向泰达蓝盾申请2亿元担保额度,是出于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考虑。兴实化工目前经营正常、盈利,具有一定的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为本次融资担保的申请提供反担保。且泰达蓝盾其他股东与公司按投资比例分担担保责任,故本次担保额度的实施风险可控。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兴实化工2013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我们提醒公司要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密切对其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的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的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4-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8日9:30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4年2月28日(周五)9:30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决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 2月28日(周五)9:30,会期半天;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2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的议案》;

  (二)《关于补选李喆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4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24日和2014年2月25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邮政编码:300042;联系电话:022-23201272;联系传真:022-23201277;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提议股东持股证明等;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对其全资子公司兴实化工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的议案》   
《关于补选李喆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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