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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4-01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各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乐民以及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许建国和彭伟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并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的企业。今后本人及本人将来可能控制的公司将不会从事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足额赔偿。" 承诺时间:2007年7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2、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傅乐民代表其本人及未来可能控制的或具有实际控制权、重大影响的企业(以下合称"可能竞争方")承诺: (1)目前不存在可能竞争方。 (2)将来如果产生可能竞争方,则可能竞争方不会以任何方式与公司从事相同、类似或任何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以下简称"竞争性业务"),并保证可能竞争方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将来可能竞争方不会向从事竞争性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它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资金、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支持。可能竞争方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以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性业务的活动,可能竞争方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公司。 (4)本人将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持股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本人愿意赔偿公司因可能竞争方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承诺时间:2013年8月1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人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承诺期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及其离职后十八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承诺人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其他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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