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6 股票简称:华北高速 编号:2014-12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要求,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就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专项披露如下: 公司于2006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发起人股东(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京津塘高速公路公司、北京首发京津塘高速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所做承诺尚有一项未能完成,其具体内容是: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近年来,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为积极落实监管部门颁布的监管指引要求,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就该承诺事项与各发起人股东进行协商,并将协商结果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4-13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8亿元(本金及利息)及适时产生的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一、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结构性存款事项 2013年8月1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签署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79,000万元分两期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详情请参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日前,79,000万元结构性存款已到期(本金及利息80,817.09万元已回到公司账户)。为提高资金的收益,在符合国家法规及保证投资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使用到期本金及利息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经与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协商,2014年2月7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1、存款金额及存款期限 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合同 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购买金额:人民币 80,800 万元 合同编号:BJJGCK1458 起止期限: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3月7日 提前终止日:无 2、存款利率 到期支取存款利率:年利率5.40%。 提前到期存款利率:无 3、计息规则及利息支付方式 利随本清。 计息规则:30/360 计算代理人: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