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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1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相关规定,及江苏证监局(苏证监公司字[2014]49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事项。现对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五分开"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为确保公司的独立性,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作为模塑科技的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模塑科技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模塑集团及其关联人与模塑科技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二、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模塑集团出具了《非竞争承诺函》,郑重承诺: 模塑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有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控制模塑集团全资、控股企业和促使模塑集团的参股企业也不以上述方式从事与本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有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如果模塑集团所从事的业务与本公司新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则模塑集团承诺,在本公司提出受让请求时,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按照在市场公允价格之基础上,经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之价格将该类业务及相关资产转让予本公司; 模塑集团与本公司之间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并且不得为谋取非法利益而采取非法交易手段,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日,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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