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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雷伊B 公告编号:2014-003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的文件精神,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中指定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主体尚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有: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鸿成先生于2013年1月11日向本公司承诺: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在未来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通过控制的账户,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2%。 (二)公司近三年(2012-201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 1、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满足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配。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定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并检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相关承诺的情况,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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