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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02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锐"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和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京证监发〔2014〕35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自身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包括自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经过自查,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与历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承诺履行情况一致,各项承诺均得到严格的履行。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新育先生承诺: 除北京科锐和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之外,本人并无其他所控制企业;本人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北京科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北京科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人将及时告知北京科锐,并尽力帮助北京科锐取得该商业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诺: 除北京科锐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所控制企业,本公司目前不存在对北京科锐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北京科锐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北京科锐,并尽力帮助北京科锐取得该商业机会。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增持股份的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张新育先生计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自首次增持2013年3月18日起计算),根据市场情况陆续增持公司股份,包括本次增持部分在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不低于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0389%。 张新育先生于2013年3月18日作出承诺: 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自2013年3月18日起十二个月内及增持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三、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承诺: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具体见《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承诺期限:2012年8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正在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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