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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02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宁证监发【2014】16号)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 经认真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截止目前,所有承诺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的承诺和超期未履行承诺的相关情况。 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先生于2012年6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实际控制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无论是否获得西北轴承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本人保证不利用对西北轴承实际控制的关系进行其他任何损害西北轴承及西北轴承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西北轴承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承诺人信守承诺,未发生以上承诺事项所述同业竞争情况,此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201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就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之相关事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不存在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相竞争的业务; 2、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现有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若西北轴承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西北轴承新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西北轴承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今后从事新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在本公司作为西北轴承控股股东期间,若西北轴承认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出现与西北轴承构成直接竞争的经营业务情况时,本公司同意终止该业务,如西北轴承认为该业务有利于其发展,其有权采取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竞争的业务集中到西北轴承经营。 5、本公司承诺不以西北轴承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西北轴承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西北轴承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同意向西北轴承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承诺人信守承诺,未发生以上承诺事项所述同业竞争情况,此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的股份30,870,666股自西北轴承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期限为2013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5日。 截至目前,承诺人信守承诺,此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二、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承诺时间即上市之日为2013年07月03日。 截至目前,承诺人严格遵守了承诺,此项承诺正在履行中。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 公告编号:2014-003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管道元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根据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和TSG Z2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经审查,公司获准从事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资格,即施工类别:制造,级别:B级,范围/参数:锻制法兰(限机械加工)的管法兰、压力容器法兰;锻制法兰锻坯的钢制法兰锻坯。有效期自2014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 本次获得该许可证,使得公司能够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业务,扩大产品生产范围,改善产品结构,为公司拓展新的市场及推动企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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