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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2-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04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3日(周四)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8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股票发行和资金募集工作,募集资金已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7,296.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531.9509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上市之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应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以上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4年3月3日(星期一),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通知,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应表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0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2月13日15:00时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2月8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王秀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4-00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3月3日(星期一)下午2:00开始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杭州市虎玉路41号思美传媒公司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25日(星期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前述第1、2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2月26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思美传媒董事会办公室(杭州市虎玉路41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参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4年2月26日17:00 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潘海强 联系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41号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愿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没有做出表决意愿,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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